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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石浦中心幼儿园(含汉城国际分部)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4日]

 

根据《昆山市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19】10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千灯镇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布署,我园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区划分:

昆山市石浦中心幼儿园总部:炎武路以东,涉及行政村石浦村、石北村、余项村、歇马桥村、陆家桥村、新泾村、中节村,相关小区有华强阳光都城花园、华达月光花园、浦园、余项园、大唐盛世广场、华强苑、六环综合楼、浦光花园、商行新村、石浦新村(达富新村)、宏浦北园、宏浦东园、宏浦西园、汇丰商贸广场、南苑小区、秋泉家园、三和公寓、兴浦佳园、阳光新城花园、卫丰小区、兴南苑(水利站)、兴浦街农行宿舍楼、卫强苑、鳌峰公寓、东方玉园

昆山市石浦中心幼儿园汉城分部:相关小区有汉城国际、佑林泰极、雅居乐、晶蓝上城、翠湖湾

报名条件:

1.年龄:年满3周岁(20159月1日~2016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昆山籍儿童:幼儿或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具有昆山户籍,且在本服务区内取得合法房产(房产证)(服务区划分见附件1)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该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迁入我市。2019年3月1日后取得的房产证,需进行跨学段五年一学位查询。

3.非昆山籍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内取得合法房产(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近18个月内累计满12个月且目前仍在在缴状态)2019年3月1日后取得的房产证,需进行跨学段五年一学位查询。

三、招生计划:石浦总部计划招收6个小班,汉城分部计划招收2个小班

四、报名办法

    (一)昆山籍儿童报名办法

1.网上登记报名5月30日~6月7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现场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20196月8日~9日(8:30-11:00,13:00-15:30)

2)审核地点昆山市石浦中心幼儿园、汉城分部

3.审核材料提供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网络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包括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户主页、父母亲页、适龄幼儿页,如果父母亲不在一本户口本上的,则需要复印两本的相关内容。多页印于一张A4纸。

3)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印于一张A4纸。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印于一张A4纸。

5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属于本园服务区内,但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服务区房产证、婴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昆山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监护人一律于6月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二)非昆山籍儿童报名办法

1.网上登记报名5月30日~6月7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现场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20196月8日~9日(8:30-11:00,13:00-15:30)

2)审核地点昆山市石浦中心幼儿园、汉城分部

3.审核材料提供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网络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包括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户主页、父母亲页、适龄幼儿页,如果父母亲不在一本户口本上的,则需要复印两本的相关内容。多页印于一张A4纸。

3)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印于一张A4纸。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印于一张A4纸。

5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监护人社保缴纳证明(可以在网上自行打印)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五、招生录取

根据相关要求,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7日公示录取名单

六、服务区认定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

所为准。

3.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七、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材料原件查实后现场退回,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且不予退回。

2.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此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

3.为避免现场材料审核时快捷有序,请自觉错时,因为最终录取与现场审核的先后顺序无关。谢谢配合!

七、招生咨询电话:0512-57404591 36831637

昆山市石浦中心幼儿园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服务区划分